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业务流程的通知 咸职鉴发[2009]9号
咸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文件
咸职鉴发[200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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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业务流程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程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程序
(一)提交资料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就近到所在的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报名,报名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培训毕(结)业证、原《职业资格证书》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交两寸照片五张。
(二)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由各县市区、各鉴定所(站)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初审主要审查报考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各县市区、各鉴定所(站)将审查合格的申请鉴定人员个人资料,录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管理系统》,按规定程序上报计划,经市中心审批后,录入考生信息,打印考生花名册。各县市区、各鉴定所(站)持考生花名册及相关报名资料到市中心复审,审查合格后缴纳考试费。
二、试卷申领程序
(一)各县市区、各鉴定所(站)所需试题均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到省鉴定中心题库提取(省题库现有试题)。
(二)凡国家题库中已有试题的鉴定工种,各县市区、各鉴定所(站)在实施鉴定考核时,必须按规定程序申报并从题库中提取试卷。
(三)国家题库中暂时没有试题的鉴定工种,各县市区、各鉴定所(站)在组织鉴定前,商市鉴定中心同意后,可组织本职业(工种)的专家,按国家职业标准命题,报市中心审定后组织考试。
(四)考试单位要严格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打开试卷袋及更改试题,更不得将试卷反复使用。各单位如果将试卷内容泄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其领导责任。
三、考试程序
(一)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单位,必须在缴纳考试费后,方可申请安排考试。职业技能鉴定考试除各县市区、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自行组织外,中、省、市属企业、驻咸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以及市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均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
(二)各县市区、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考试时间自行安排,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必须在考试前一周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送考试安排表,以便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安排巡考。
(三)中、省、市属企业、驻咸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考试时间,先由参加鉴定考试的单位提出考试申请,再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工作情况确定具体鉴定考试时间。考试申请必须在考试前15天提出,少于15天者,一律推后进行。考试时间确定后,由申请考试的单位制定出考试安排表。考试单位不得私自更改考试时间、地点、工种等内容,考试安排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四)考试结束后,各县市区、各职业技能鉴定鉴定所站要及时阅卷,尽快将考试成绩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试卷自行存放备查。技能试卷须有三个以上的考评员签字,方为有效。
四、办证程序
(一)各县市区、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上报市中心后,由市中心业务主办对其进行认真审查无误后,再将其考试成绩录入考试系统。
(二)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经办人,审核人、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制度。
(三)经办人接到签字花名册后,再打印职业资格证书,证书打印好后,经办人、办证单位经办人持交费票据、签字花名册和证书方可验印。
(四)职业资格证书验印结束后,经办人将鉴定花名册按月归档备案。
五、证书遗失补办程序
(一)办理对象:遗失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者。
(二)申请材料:
1、证书遗失补办申请;
2、培训单位发证名册复印件;
3、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照片二张。
六、资料保存
(一)报名资料保存:各县市区、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须将合格考生《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及办理证书花名册按月封存,以备查验。
(二)试卷保存:各县市区、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要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的试卷按照单位和月份保存,试卷
保存时间一般为一年。
七、证书上网程序
市鉴定中心对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汇总后,上报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由省鉴定中心负责证书上网,以便用人单位或个人查询。
咸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

